全国服务热线: 15967342848
企业新闻

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七宝镇人力资源服务岗位外包灵活用工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前言: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七宝镇人力资源服务,闵行区七宝镇岗位外包,闵行区七宝镇灵活用工,闵行区七宝镇人事外包
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七宝镇人力资源服务岗位外包灵活用工-宣传视频
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七宝镇人力资源服务岗位外包灵活用工

一、国内对灵活用工的定义。一般而言,企业用工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标准劳动关系,即全日制用工,就是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全日制用工,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天工作8小时制,单位按月支付薪水给个人并给员工缴纳shebao公积金。单位劳动者双方是劳动关系,相关权益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



第二类非标准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等),这种用工方式也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他们和第一类标准劳动关系还是很大的。相关权益也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务派遣是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形式。派遣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shebao公积金,用人单位只负责用人。这种方式适合在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工作岗位。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关系,相对全日制用工而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单位只需给个人缴纳工伤险,其他险种由个人自己缴纳。



第三类用工则不属于劳动关系,包括劳务关系、业务外包、实习、退休返聘、岗位外包、平台用工等,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予以约束。



2005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在《关于我国灵活就业情况的统计分析》曾把灵活就业人员区分为以下三部分



自营劳动者:包括自我雇佣者(自谋职业)和以个人身份从事职业活动的自由职业者等。家庭帮工:即那些帮助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主要是指非全时工、季节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家庭小时工等一般劳动者。2020年7月,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称灵活就业人员主要包括: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行业内广泛认为灵活用工是相对标准劳动关系而言的用工形式,即除标准劳动关系以外的其它所有用工形式都可以视为是灵活用工,广义的灵活用工。通俗来讲除第一类标准劳动关系以外的非标准的劳动关系的企业短期及项目性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退休返聘、实习、岗位外包、业务外包、合伙、自雇、以及新就业形态用工,平台用工都可以称为是灵活用工的形式。



二、灵活用工平台是什么?灵活用工平台则是一种狭义的用工落地方式。企业和平台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在灵活用工平台发布任务,个人在平台承揽企业发布的业务,企业和平台是合作关系,个人和平台也是合作关系。是一种B2B2C的用工形式,企业与个人之间无直接劳动关系,企业、用工平台、个人之间都是合作关系、民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本质上灵活用工平台也是税筹的一种落地方式。



用工模式关系的转变:



在灵活用工平台模式下,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从传统的雇佣关系/劳动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对用工企业来说,可以减少对劳动这的意外风险、劳动风险的保障责任。尤其是灵工以个体户的形式出现,企业和灵工的关系就会成为“服务合作关系”,员工作为“个体经营者”,就成了为企业提供服务的“服务商”。由此,企业不再向“员工”支付工资,而是支付“服务费”。“员工”拿到的报酬也不再是“工资”,而是变成“经营所得”,缴纳经营所得以及相关税费。












如上图灵活用工平台解决的问题



1、对企业而言,劳务者从雇佣关系转移为平台合作关系从而规避了用工风险,降低了用工成本,shebao公积金、残保金、解聘经济补偿金等。



2、对个人而言,工作时间灵活自由,避免缴纳高额的个税;



3、对地方政府税务而言,用较低的税负率实现用工方和个人的税务合规,同时也扩大了国家的税源,促进税收公平。无招商引资成本,又能提高地方纳税收入。



灵活用工平台的政策依据和法律风险



1.灵活用工平台的业务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明确了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2.委托代征协议规范相关事宜:《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了“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人,应当与纳税人有下列关系之一:(二)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关系”,第十条,明确了“税务机关应当与代征人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明确委托代征相关事宜”;



3.平台发放报酬视为个体收入:《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所称个体工商户包括:(三)其他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个人”;



4.地方税局税费自主调节:《地方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附征率的公告》给出了税费自主调节的依据;



5.个人经营所得不计入个税年终汇算清缴政策:《中华??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经营所得包含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灵活用工从税务上说,本质是将个人视作个体户,通过委托代征、个体户登记、个人临时性经营性所得登记等形式,以核定征收或个体户经营所得纳税取代个税申报的一种节税方式。因此以委托代征为主要形式的灵活用工结算平台,其所谓的流程合规,一般会包括:1、委托代征资质;2、个人与结算平台签订用工协议;3、依据税收洼地政策,按照0%~1.5%核定征收;4、出具税务机关汇总申报的个人纳税清单。



灵活用工适用哪些场景



灵活用工适用的场景多元,主要是那些用工灵活、时间自由、人员众多的行业。



一是生活服务场景,包括:外卖行业、快递行业、保洁行业、酒店行业、门卫行业、教育行业、培训机构、物业公司等。



二是影视传媒场景,包括社交电商平台、知识付费平台、传媒公司等。



三是金融服务场景,包括:保险经纪、金融行业、支付公司等。



灵活用工适用于哪些企业



灵活用工适用的企业也有很多,总体来说有两种。一是高流动企业。比如餐饮企业的海底捞一直是灵活用工的大户,尤其是去年2月份疫情发生后,包括海底捞以及盒马、西贝莜面村等在内的餐饮行业大面积按下灵活用工“启动键”,通过大量雇佣成本低、时间自由的灵工,帮助企业增加雇工数量,减低人工成本。



该类企业的一大特点就是员工流动性过高,尤其是年轻人不愿意进入餐饮行业。因此,灵活用工凭借“灵活”的特点,成为该类企业的新宠。一方面,对企业来说,企业可以根据业务周期和用餐高峰期,合理灵活地调整员工数量,解决企业临时性、辅助性的岗位需求;另一方面,对灵工来说,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节奏去工作,做到对时间的充分利用。



二是成本压力大的企业。传统的劳动合同工,使得企业面临五险一金、房补、车补等巨额成本,企业财务压力大增。而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不像合同工那样承担着五险一金等义务,也不用过多承担员工的交通、意外等风险,因此成本大大降低。同时,企业还可以进行税务薪酬、shebao成本管理,从而实现“轻装简行”。



灵活用工优劣势



总体来说,灵活用工的优势大于劣势。



优势:



一、可以帮助用工企业节约成本,根据企业用人需求雇佣人才,随时使用,随时停止,优化企业用人系统。企业和个人没有了雇佣关系,就不用担心劳动纠纷,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决定个人的去或留,从而规避解聘补偿等风险。企业可以免去各项补助金、公积金、交通费补助、租房住房补助、电话费补助等众多开支。



二、用工企业可以提升效率。企业可以与第三方灵活用工平台合作,省去招聘成本,另外,没有了繁琐的入离职流程,也省去考勤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成本和时间,提高人力部门工作效率。比如外包的形式下,外包公司对于某个特定行业和领域的业务更加熟悉,对政策及变化也更加掌握。如此一来,便可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以此帮助用工企业提升效率。



三、灵活用工平台还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比如税收返还。比如此前江苏规定,地方政府对于在当地园区入驻的企业,会对入驻企业所缴纳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可以返到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的70%~85%。而重庆此前规定,地方政府会对入驻企业所缴纳的税收按一定比例返还,最高可以返到地方留存(增值税50%,企业所得税40%)的60%~80%。政策施行后,企业切实享受到了税收折扣,给企业带来了便利。



四、解决发票缺失问题,灵活用工让企业和个人的劳动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告别公对私结算佣金,由合作平台智能结算薪酬,并开具增值税专票,企业可用于成本列支。



劣势\风险点:



一、用工企业财务不健全,存在支出与票据不符的情况;个别用工企业对灵工不够重视,故意规避保险、shebao等保障责任;



二、政策不稳定,平台操作不规范,存在虚开风险。



参与灵活用工需要注意什么



1、需要找到正规资质背景比较好的人力资源公司或灵活用工平台。产品方案和逻辑背后是否符合灵活用工平台相关律条款支撑,是否有近期远期风险。风险不仅仅是资金安全,还有政策稳定性。



2、服务机构背后是否有强力团队支撑,有没有懂税务,懂合同法、劳动法、刑法等相关后端退队支撑。不要简单的觉得结算完成就可以结束了。



3、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定制化合适的灵活用工方案,并在整个过程中注意合规合法性,比如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周期,对人员进行调整,对于培训成本低,可替代性强或者专业性极强的自我开发人力成本高的岗位都可以实施灵活用工制度。



4、在企业管理上要针对灵活用工作出相应调整,不论是发薪、部门沟通、组织结构还是人员培养上,不可以再沿用之前的管理模式。











我们的其他新闻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
 
劳务派遣新闻
占晓秋
  •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 电话:15967342848
  • 邮件:843580085@qq.com
  • 手机:15967342848
  • 联系人:占晓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