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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华漕镇人力资源服务岗位外包灵活用工

发布时间:2023-11-23        浏览次数:4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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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华漕镇人力资源服务岗位外包灵活用工-宣传视频
上海劳务派遣公司闵行区华漕镇人力资源服务岗位外包灵活用工

一、概念区别



1、劳务派遣:仅仅是劳动合同法明确的一种用工形式,是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由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2、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承揽”,外包承揽是属法律定义的一种经营形式,是由发包单位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



二、适用法律不同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不是用工形式。只是发包单位将某项业务职能外包给其他单位或组织去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



三、法律关系区别



(1)劳务派遣包含三对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委托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用工管理关系。



(2)劳务外包仅包含两对法律关系。即承包单位与劳动者之劳动合同关系;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委托合同关系。



四、经营资质区别



(1)劳务派遣,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条款中对劳务派遣单位主体资格和派遣人员具有严格的规定。



(2)劳务外包除特别法规定以外,通常只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五、适用范围区别



(1)劳务派遣,适用于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代替性的岗位,且通常不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2)劳务外包,适用于发包单位的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人员,且外包员工应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六、关注点区别



(1)劳务派遣,重点关注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劳务派遣合同标的通常是“人”,购买的是劳动力的使用权,即劳动过程。



(2)劳务外包,重点关注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进行费用结算,劳务外包合同标的通常是“事”,购买的是承包单位的业务成果,即服务或产品。



七、考核要求区别



(1)劳务派遣,是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考核。



(2)劳务外包,是发包单位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考核。



八、管理责任的主体区别



(1)劳务派遣,是被派遣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劳动,由用工单位直接对劳动者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劳务外包,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发包单位的规章制度亦不适用于外包员工,外包员工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承包单位安排确定。



九、对外名义



(1)劳务派遣,是劳动者以用工单位的名义进行对外活动。



(2)劳务外包,是外包员工不以发包单位名义而是以承包单位名义进行对外活动。



十、用工风险承担区别



(1)劳务派遣,由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2)劳务外包,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安全生产条件以外,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员工不承担责任。



十一、违法的后果不同



(1)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



十二、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方面,企业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派遣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



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派遣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发票。



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发票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zuihao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或发包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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