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企业都是在找适合自身的用工方式,只有解决用人问题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外包用工是很多企业会采用的,而且还有一些企业会采用异地的外包用工,这里面涉及的一些风险问题需要我们谨慎对待,那么如何规避异地外包用工风险?
事实上,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与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我们不能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区分,应该从本质上分辨。
合同双方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
合同受约束主体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合同双方的关系不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
合同的内容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则更多的是法定性条款,双方选择的范围远小于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内容主要是双方平等协商后的合意性条款。
争议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须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才能起诉到法院,对于部分情形的裁决甚至可以一裁终局。劳务合同一般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仲裁。
以上就是对如何规避异地外包用工风险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此有了很清楚的认识,我们为企业提供方便,且专业的外包用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