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合同能劳务派遣。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单位,但是双方要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好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与企业正式员工享受同等福利,不存在区别对待,而且工资支付周期由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协商确定,可以根据工作岗位的变化进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在享受同等待遇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的福利。
1.《劳动合同法》第66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2.《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3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3.《劳动合同法》第67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